zm01q5094z 发表于 2019-4-21 12:21:20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原标题: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566 证券简称:益盛药业公告编号:2017-021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概况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医药上市公司。报告期内,公司以药业为轴心产业向上下游关联产业发展,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药品、保健品、食品、蜂制品、化妆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中药材种植等相关业务。其中模压红参的生产和销售是公司2016年度的新增业务,销售渠道主要通过海王星辰、国大药房等大型连锁药店进行销售。作为公司本年度的新增业务,其销售情况好于公司预期,但因该业务刚刚起步,本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无重大影响。
  本报告期,除模压红参业务是公司的新增业务外,公司其他主要业务及其经营模式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2)医药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
  医药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近年来,在国内经济不断发展、城镇化进程加快推进、政府卫生投入不断增加、医保支付体系不断健全的背景下,我国医药行业发展迅速。由于人口增长、老龄化进程加快、医保体系不断健全、居民支付能力增强,人民群众日益提升的健康需求逐步得到释放。随着我国新医改政策的陆续出台和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健全,使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继续扩大,全民医保体系已初步形成。随着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和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的不断提高,将持续促进居民增加对医药产品的消费。与此同时,政府也陆续出台了一些扶持医药产业发展的政策,进一步鼓励医药企业创新,医药产业在政策上也将迎来一个较好的发展机遇。
  (3)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自公司成立以来,始终以药业为基石向关联产业发展。在药业方面,公司从人参根到人参茎叶、人参花、人参果,都开发出了国药准字号的产品,成为医药行业内,首家实现人参全株开发的企业。随着药业的逐步发展,公司紧紧围绕“人参”这一长白山道地中药材,开始向上下游相关产业布局。目前,公司已发展成为集中药材种植与加工、保健品与保健食品研发、药品及化妆品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吉林地区中医药行业的骨干企业。未来,公司将继续贯彻“打造人参全产业链”的发展战略,充分依靠研发创新、市场拓展、产业布局、人才集聚以及投融资策略,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进一步维护公司的行业地位,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于2015年12月25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2017年2月3日,中国证监会网站发布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公司股东尚书媛、王玉胜、刘建明、王斌所持股份存在代持的情形,以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存在被代持的情形,导致公司所披露的相关信息存在虚假记载,并对公司、张益胜、李铁军等21名责任人员予以了处罚。公司存在虚假记载的相关信息包括:截止本报告披露日之前的历次定期报告中的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尚书媛、王玉胜、王斌三位代持股东已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及尚书媛、王玉胜、刘建明、王斌四位代持股东的持股变化情况。
  为尽快解决因部分股东代持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不真实的问题,经公司反复咨询和论证,制定的整改方案为:由代持股东在现行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采取减持代持股份的方式,尽快还原股东的真实持股情况。其中尚书媛、王玉胜二位股东自2014年4月起已不存在代持情形。
  因在本报告披露的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中,刘建明、王斌所持股份仍存在代持的情形,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将前10名股东的持股情况按照排序进行了顺延,由前10名顺延披露至前12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制定的整改方案,刘建明和王斌二位股东在减持代持股份过程中,将从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角度出发,在充分考虑减持对二级市场股价影响的情况下,采取最佳的方式进行减持,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代持股份问题。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6年,是国家“十三五”计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公司在严峻的经济和政策形势下开启新一轮跨越发展的关键之年。医保控费、药品采购价格降低已成为常态化趋势,医药行业整体增速放缓,转型与创新将成为驱动持续增长的新动力。面对行业环境的变化与整体增速放缓的“新常态”,益盛药业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打造人参全产业链”的发展战略,逐步完善和优化产业链条,挖掘和培育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在原有药业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大健康和化妆品产业。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3,901.26万元,同比增长14.57%;实现利润总额3,045.61万元,同比增长98.4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19.44万元,同比增长20.92%。
  回顾2016年,公司董事会重点完成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战略定位方面:公司历时4年的时间,详尽梳理了从殷商到清末,在长达3500年的历史中,历代名家对人参研究、应用的成果,并沿着历史发展的脉络,从有代表性的医学典籍中,挖掘整理了2800多个人参古方。这些经过千百年临床验证的古方,为药品、保健品、化妆品的开发,提供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源头活水。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公司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从人参中成功转化出多种稀有的活性成分,为药品、保健品、食品的开发,提供了最前沿的科技支撑。为此,公司将未来发展战略进一步确定为 “扎根传统文化,依靠现代科技,打造完整人参产业链”。
  药业方面:公司继续加大对公司拳头产品的振源胶囊和心悦胶囊学术推广力度,不断提高市场份额。报告期内,振源胶囊和心悦胶囊分别实现销售收入33,028.03万元和6,429.27万元,较上年分别增长8.03%和22.06%。公司主要针剂品种生脉注射液、清开灵注射液销售情况与上年度基本持平。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的振源胶囊和生脉注射液被认定为“吉林省名牌产品”。
  人参种植方面:公司自2011年实施超募项目非林地栽参扩建项目以来,已完成6,700亩的种植面积,其中种植人参面积5,378亩,种植西洋参面积1,322亩。因该项目立项较早,自项目实施以来,人工、材料等费用都有不同程度的增长,且随着种植面积的增加田间维护费用也大幅增加,从而导致该项目资金在未达到预定种植面积前已使用完毕。未来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建设该项目。该项目的实施及其效果,得到了诸多方面的肯定,益盛汉参种植基地获得了“有机人参种植基地”认证,同时被认定为“长白山人参品牌”种植基地和“长白山人参品牌”良种繁育基地,“益盛汉参”牌人参及制品获得了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标志。
  人参保健品及食品方面:一是研发方面,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研发立项保健品10项,其中:4项产品获得了批准证书,2项产品评审结束正在申请证书,4项产品处于研发阶段;研发立项食品38项,其中:25项产品获得了批准证书,3项产品正在申请证书,10项产品处于研发阶段。二是销售方面,本年度人参保健食品的销售实现了快速的发展,其中红参膏和红参精提浓缩液两款产品的销售收入由上年的654.43万元增加至3,697.81万元,增长了465.04%。
  项目建设方面:2016年,公司人参饮片加工项目如期竣工,该项目的生产线从装备到工艺、技术均已达到世界一流水平,并于2016年10月投入了试生产、2017年2月通过了国家GMP认证。
  蜂业方面:蜂业是公司六大板块中的战略储备板块,未来人参相关产品的生产都需要蜂产品的支持。为保证蜂业自身的发展,公司将在现有线上、线下销售渠道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和寻找新的销售渠道和模式。报告期内,益盛永泰实现销售收入657.15万元,实现净利润7.52万元。
  化妆品方面:2016年是化妆品板块突飞猛进的一年,化妆品业务作为公司2015年开始运营的新增业务,经过近两年的发展,已成为公司人参全产业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截止到2016年底,益盛汉参化妆品五个品牌:奢莲、益盛汉参、兰宜尔、菲露爱尔、海诗蒂娜共开发上市化妆品单品198款,化妆品系列套盒106款,试用装81款。报告期内,奢莲品牌被认定为“吉林省名牌产品”和“长白山人参品牌”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获得ISO9001新版认证。此外,由公司研发的谷物和人参花、人参果、人参根、人参茎叶发酵物的皮肤清洁产品及其制备方法等八项技术发明专利已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报告期内,益盛汉参化妆品有限公司实现销售收入22,358.84万元,较上年增长92.82%,净利润1,933.96万元,实现了扭亏为盈。
  人参制品销售方面:为进一步延伸公司人参产业链条,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公司于2016年2月在北京成立了控股子公司益盛汉参(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汉参生物作为公司现有六大板块中最后定型的板块,于2016年9月正式将公司的人参深加工产品“模压红参”导入市场,到12月末,汉参生物与国大药房、海王星辰、一心堂等国内大型连锁药店均已完成了开户、签约,使公司的发展战略又向前迈了一大步。截止报告期末,汉参生物实现销售收入159.28万元,净利润-319.11万元。虽然本年度亏损,我们相信,随着终端市场的打开,2017年汉参生物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做出积极的贡献。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39,012,628.42元,其中汉参化妆实现营业收入223,588,408.32元,占比为23.81%,较上年增长9.66%;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194,411.59元,其中汉参化妆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532,905.61元,占比为110.14%,汉参化妆上年净利润为亏损。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16年2月26日在北京市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益盛汉参(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000.00元。本公司对该子公司自设立日起能够实施控制,自设立日起纳入合并范围。
  (4)对2017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长:张益胜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66 证券简称:益盛药业公告编号:2017-019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以当面送达、电话和邮件的方式于2017年4月7日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17日以现场的会议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审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审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张益胜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该项议案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毕焱、王哲、吕桂霞及原独立董事刘权、常秋萍向董事会提交了《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结果,2016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3,901.26万元,同比增长14.57%,实现利润总额3,045.61万元,同比增长98.4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19.44万元,同比增长20.92%。
  该项议案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13,194,411.59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2,141,637.30元,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54,890,728.44元,资本公积金为829,736,573.39元。
  虽然公司2016年度盈利,但考虑公司2017年度日常生产经营、未来投资和发展需要大量资金,经审慎研究后,公司拟定2016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收益全部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未来投资和发展。
  该项议案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回报规划》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董事会提交了《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益盛药业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该项议案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及《民生证券关于益盛药业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全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及其他服务过程中表现出的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
  该项议案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毕,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6,240.25万元,利息收入794.92万元,合计7,035.17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占募集资金净额的6.77%。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内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民生证券关于益盛药业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人参饮片加工项目的合同签订情况和支付进度,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将该项目待支付的闲置募集资金5,571.95万元中的5,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民生证券关于益盛药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为满足企业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在原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化妆品及保健食品销售、中药饮片增加蒸制,并对现行的《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详情请见附件1《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后的《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1: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证券代码:002566 证券简称:益盛药业公告编号:2017-020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以当面送达、电话的方式于2017年4月7日向各监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1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当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波华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项议案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结果,2016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3,901.26万元,同比增长14.57%,实现利润总额3,045.61万元,同比增长98.4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19.44万元,同比增长20.92%。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
  该项议案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订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相关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
  该项议案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编制的该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相符。
  该项议案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编制了公司内控评价报告,经审核,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作情况,监事会对该报告无异议。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及其他服务过程中表现出的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
  该项议案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66 证券简称:益盛药业公告编号:2017-022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7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13,194,411.59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2,141,637.30元,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54,890,728.44元,资本公积金为829,736,573.39元。
  公司拟定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6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1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所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的发生,公司应当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并应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三年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虽然公司2016年度盈利,但考虑公司2017年度日常生产经营、未来投资和发展需要大量资金,经审慎研究后,公司拟定2016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收益全部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未来投资和发展。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2017年度,公司预计重大现金支出项目包括:化妆品宣传推广费用的支出,人参保健品营销队伍的建设和市场推广费用的支出,以及人参相关产业项目建设的支出。
  公司最近三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已超过最近三年公司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不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广大投资者整体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该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特此公告。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66 证券简称:益盛药业公告编号:2017-023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毕,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6,240.25万元,利息收入794.92万元,合计7,035.17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占募集资金净额的6.77%,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内容已经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议案内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94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6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9.90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1,2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9,221,172.21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762,893,772.21元。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1年3月14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利安达验字第104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建立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11年4月12日,公司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安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安市支行、吉林省集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专户存储募集资金。
  2013年8月13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吉林省集安益盛汉参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吉林省益盛汉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参科技”)、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由汉参科技在上述银行开设专户存储募集资金。
  2014年12月26日,公司与子公司吉林省益盛汉参化妆品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益盛汉参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参化妆”)、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汉参化妆在上述银行开设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为方便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汉参化妆于2015年9月9日注销了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汉参化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安支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2016年6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1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止2016年12月31日,因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该笔募集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为此,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为126,071,071.59元(含利息收入)。
  三、募集资金使用、节余情况及利息收入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节余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1)2011年8月19日,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的议案》,计划投资20,709.19万元,建设非林地人参种植基地12000亩。截止报告期末,项目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但因该项目立项较早,自项目实施以来,人工、材料等费用增长,且随着种植面积的增加田间维护费用也大幅增加,从而导致该项目资金在未达到预定种植面积前已使用完毕。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种植面积6700亩,其中种植人参面积5378亩,种植西洋参面积1322亩。未来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建设该项目。
  (2)2011年8月19日,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21,629.41万元用于投资建设人参饮片加工项目。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完成投资20,057.46万元,并于2016年10月投入试生产。但根据该项目的合同签订情况,在项目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后,还需支付工程款等款项4,000万元,超出最近一次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18.49%。
  超出人参饮片加工项目投资计划的4,000万元,公司将使用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4,000万元进行支付。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该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最近一次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预计使用金额差异未超过30%,该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3)2016年6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1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17年4月13日,公司已将该笔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产生利息收入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产生利息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年扩产2亿粒硬胶囊剂生产线建设项目、年扩产1亿支针剂生产线建设项目和扩建省级研发中心项目出现节余募集资金240.25万元的主要原因为:三个项目剩余部分质保金待支付,公司将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后续支出。
  2、产生节余募集资金6,000万元的主要原因为:公司于2017年4月13日归还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10,000万元。结合当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情况及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使用该笔募集资金中的4,000万元用于人参饮片加工项目的后续支出,扣除用于人参饮片加工项目后续支出4,000万元后,节余募集资金6,000万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成,且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已达六年,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公司财务费用,改善公司流动资金状况,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共计7,035.17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并计划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完成节余资金的使用,并办理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对外披露。
  六、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的保荐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益盛药业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民生证券关于益盛药业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66 证券简称:益盛药业公告编号:2017-024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盛药业”或“公司”)于2017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94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6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9.90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1,2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9,221,172.21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762,893,772.21元。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1年3月14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利安达验字第104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前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2016年6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1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4月13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人参饮片加工项目已支付20,057.46万元,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571.95万元。公司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万元募集资金归还后,根据该项目的投资进度、合同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公司还将再安排4,000万元用于人参饮片加工项目的后续支出。因此该项目仍需支付的投资金额为5,571.95万元。
  根据人参饮片加工项目的合同签订情况和支付进度,该项目待支付的募集资金5,571.95万元短期内将处于闲置状态。因此,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将节约财务费用217.5万元。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公司将及时、足额地归还相关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
  五、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4、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益盛药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关于益盛药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66 证券简称:益盛药业公告编号:2017-025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7年4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10日(星期三)下午14:30 。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9日——2017年5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9日15:00至2017年5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其中,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3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3日(星期三)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鉴证律师。
  8、会议地点:吉林省集安市文化东路17-20号,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修订的议案》。
  (二)特别事项说明
  1、上述议案中议案5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5%;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上述议案中议案8属于特别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4、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2017年4月1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在2017年5月9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5月9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吉林省集安市文化东路17-20号,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四楼证券部 (邮编134200)。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出席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电话:0435—6236050
  传真:0435—6236009
  联系地点:吉林省集安市文化东路17-20号,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四楼证券部办公室。
  邮编:134200
  联系人:丁富君、李静
  (二)会议费用
  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66”,投票简称为“益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上述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说明:请在“提案名称”栏目相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的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7年__ _月__ _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566 证券简称:益盛药业公告编号:2017-026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6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7年4月25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16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 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薛晓民先生、董事会秘书丁富君先生、财务总监毕建涛先生、独立董事吕桂霞女士和保荐代表人周巍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七日THE_END
                                                                                                                                                                                                                                               进入【新浪财经股吧】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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