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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商事制度改革都适用于港澳台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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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21 21:01: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标题:工商总局:2016年台湾在大陆新设立的市场主体增加32%
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 (中国网 高聪 摄)
  中国网财经3月10日讯 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3月10日举行记者会,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2016年台湾在大陆新设立的市场主体增加32%,商事制度改革、市场企业准入便利化等措施,同样都适用于港澳台的企业。
  谈到台湾的个体工商户到大陆创业发展的问题。张茅强调,我们一贯的政策就是,欢迎台湾同胞包括港澳台地区企业在大陆兴业发展。刚才我上面讲到一系列的商事制度改革,市场企业准入便利化,都适用于我们港澳台的企业。2016年,台湾在大陆新设立的市场主体增加了32%,台湾的青年到大陆来创业兴业,个体工商户在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扩大了范围,另外营业范围也扩大了129项,到目前,共有个体工商户3940户,从业人员是11222人,我们把他们和大陆的个体工商户一样的来对待、支持。
  谈到两岸知识产权问题时,张茅指出,从2010年来,《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生效,这七年来,一是通过案件协调处理机制,妥善处理这些商标案件。到去年年底,一共处理了台方方面请求处理的案件536件,涉及到商标的审查、异议、转让、撤销等程序。
  第二是优先通报机制。到2016年底共受理了台湾的优先权商标353件,保障了台湾申请人的优先权益。
  第三是开展了其他协作。通过其他渠道处理了台湾商标案件每年有几十件。“我们开展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交流,由中华商标协会和海峡两岸商务协调会共同举办的两岸商标研讨会每年都要举办一次,到现在已经开了11届,我们跟台湾地区商标管理的方面保持了经常交流的渠道。希望今后能够继续加强这方面的交流、协调、配合。”张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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